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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第三库区改造项目【信息时间:2021-02-19 阅读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罗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第三库区改造项目 已由 罗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罗发改城市【2020】308号、罗发改设计【2021】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罗山县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信阳中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县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罗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第三库区改造项目 2.2招标编号:XYZH-2021-003 2.3建设地点:位于罗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第三库区; 2.4建设规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10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5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之日止,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施工合同或施工合同关键页及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明)。 3.6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yggzyjy.cn/TPFront/)”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4.2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线下不再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2 月 20 日至2021年2 月 24 日,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罗山县)》(http://ls.xyggzyjy.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报名后,即可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罗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5.2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1年 2 月 20 日至2021年 2 月24日。 5.3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方可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投标企业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 3 月 12 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罗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第一开标厅。 6.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YTF格式)。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XYTF 格式)1份(U 盘介质),密封后开标现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密封后开标现场提交。 6.3本项目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注:若因系统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将采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 7、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 3 月12 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罗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第一开标室。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罗山县)》、《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其他注意事项: 9.1投标人(供应商)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 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须扫描编制在投标(响应)文件内,同时须上传至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评委评审时,必须核对投标人(供应商)诚信库信息,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 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9.2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9.3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每张一般控制在500kb内,生成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般不要超过50MB。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罗山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罗山县境内 联系人:鲁先生 联系电话:13837681828 招标代理机构:信阳中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0376-6788756/13343973923 监督单位:罗山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76-2178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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