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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桥区彭家湾乡淮河水厂水源工程项目重新评审的通知【信息时间:2020-12-24 阅读次数:】 关于平桥区彭家湾乡淮河水厂水源工程项目重新评审的通知 各投标单位: 平桥区彭家湾乡淮河水厂水源工程项目于2020年12月18日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在项目评标过程中,部分评标专家认为二级建造师中“水利”和“水利水电”不属于同一专业,认定“昌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河南省燕山湖水利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两家投标企业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此造成上述两家企业未通过初步评审,最终该项目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导致流标。 我单位收到评标报告后,认为评标委员会部分评委对二级建造师资质认证上存在偏差,经核查: 1、2018年12月14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启用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新系统有关事宜的通知》(豫建建〔2018〕80号),该文件要求自2019年1月7日零时起,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启用电子(含临时执业)证书,与水利相关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中注册专业显示为“水利”;2019年11月8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资质证书使用电子证照的公告》(公告〔2019〕121号),该文件要求自2019年11月10日起启动第三批资质证书电子化试点,与水利相关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中注册专业显示为“水利水电工程”。 2、根据最新的二级注册建造师信息查询系统显示,二级建造师专业分为:建筑、公路、水利、市政、矿业、机电六类,在专业分类时未再进一步细分水利和水利水电工程。 3、2020年12月22日,我单位就二级建造师专业设置问题电话咨询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371-63820718),住建厅相关工作人员答复:二级建造师注册专业有“水利”和“水利水电工程”两种,是省住建厅在证件不同管理时期的不同叫法,实为同一专业,均符合水利水电专业要求。 因此,我单位认为“昌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河南省燕山湖水利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两家投标企业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原评标委员会的结论存在偏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加上该项目是施工时间紧、任务重,为避免因重新招标影响工期,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监督部门同意,我单位决定重新组建专家委员会重新评标(其中招标人代表1名、省综合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4名),定于2020年12月28日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新评标,以确保项目尽快实施。 公告期限: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26日 招标人:信阳市平桥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信阳市平桥区南京大道与平西街交叉口 联系人:石先生 电 话:0376-3788253 招标代理机构:水发卓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座1-2层西第7户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15737691014 行政监督部门:信阳市平桥区水利局 联系人:任先生 监督电话:0376-3777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