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信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在我市建设工程领域招标投标单位中开展诚实守信评价活动的通知

【发稿时间 :2022-09-30  阅读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中介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办〔202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市〔2017〕77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河南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暂行)》的通知(豫建行规〔2021〕2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信自律建设,持续优化我市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维护交易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我市建设工程领域招标投标活动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诚实守信评价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参与我市建设工程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在信阳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招投标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招标代理机构等均可按本办法申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以下简称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评价活动。

外地企业上报材料时需附分公司注册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一家企业同时具备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机构等多类业务的,只能选择一家投标企业或招标代理机构参加评价。

二、材料报送

(一)严格按照信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制定的《信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评价办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和信阳市建设工程领域招标投标单位诚实守信评价申报表所列各项内容报送申报材料。所报材料缺项、内容不完整或装订不严肃、不认真的不得分。

(二)申报材料分申报表及附件资料两部分。申报表及附件资料统一使用PDF电子版申报。

(三)2022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协会邮箱2567300819@qq.com,逾期不再接收办理。

三、有关要求

(一)坚持自愿申报的原则,各项评价不收任何费用。

(二)所申报的材料、报表等必须真实、齐全、清晰、易辨。电子版内容必须与原件一致。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不得参加评价活动。

(三)申报材料经过初评后,将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详细评价,评定结果对社会公布。

联系人:赵志浩 18937600007      李宏图 18003769655

联系电话:0376—6508176

 编:464000

 

附件1:信阳市建设工程领域招标投标单位诚实守信评价申报表

附件2:信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行业自律公约

 

 

 

                             2022年9月30日

附件1附件2相关表格.doc